孙顺华在《唐朝妇女观之嬗变与社会政治》(《文史哲》2000年第2期)一文中指出,唐朝妇女观大体经历四变,其变化与唐朝社会政治、经济诸方面密切相关:唐太宗令寡妇再嫁,突破了正统妇女贞节观的限制,挖掘了妇女在人类自身繁衍、发展生产等方面的社会价值和意义。武则天当皇帝,冲击了正统的男尊女卑观念,妇女的自然天性和社会能力得到在整个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释放。唐玄宗一方面限制妇女干政,以巩固皇位,稳定社会秩序;另一方面又给妇女在婚姻、社交等社会生活方面的自由,这种相对开放自由的妇女观显示了唐朝盛世统治者的自信开放、务实进取的性格。以唐宣宗为代表的唐朝后期统治者加强对妇女的正统礼法控制,妇女观逐渐向宋明理学过渡,对妇女的桎梏束缚已远远超过了稳定封建秩序的实际需要,这正是衰世的表征和根源之一。
李壮鹰在《“象”与“境”》(《北京师范大学学报》2000年第2期)一文中认为,在中国古人那里,“形”与“象”这两个概念具有不同的含义:“形”,指事物实在的形体;“象”,指人对事物的意象感受,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质。诗歌创作中,作为抒情之中介的景物,并非脱离人的主观感受的纯粹的客观外物,而是诗人对景物的生动意象。所以中国诗学中往往以“象”字来说明诗中所描写的景物。从创作的角度上说,诗中所写之“象”,是诗人看物时所形成的主观意象;从欣赏的角度上讲,赏诗所得之“象”,是读者看诗后呈现于头脑中的无客观对应物的、虚幻的主观感受。因此,中国诗学又从佛学中借用了具有虚幻感受之含义的“境”字,来代替原来的“象”的概念。
邓安生在《论“六艺”、“六经”》(《南开学报》2000年第2期)一文中说,“六艺”、“六经”习见于我国古代文献中,学术界一般认为是指六部儒家经典。其实,先秦只有五经,并无《乐经》,后人说《乐经》毁于秦始皇焚书,只是主观揣测,并无文献根据。汉人所谓“六艺”,原本仅指孔子为教学而开设并为儒门历代传习的六种课程。孔子授课只有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经》三部古代文献;他讲授礼、乐主要是根据《诗》、《书》,而《春秋》则是他唯一的手编教材。“六经”为“六艺”之尊称,“六经”之“经”,是常道、常法之义,与“五经”之“经”的义蕴有别。
彭锋在《宗白华美学与生命哲学》(《北京大学学报》2000年第2期)上说,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现的生命哲学思潮中,宗白华以美学独具一格。宗白华之所以选择美学,不仅是出于个人的学术偏好,而且是出于对生命本体的深刻认识。宗白华认为真正的生命本体是中国哲学中的“生动”,而不是西方哲学中的“运动”。生动的本体是不可以由名言说的,因此,他由哲学转向艺术,转向美学,试图通过文艺创作和美学散步,显示“不可捉摸”的生命本体。由此,宗白华一方面为审美、艺术找到了最自明的基础,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艺术、美学对哲学的特殊贡献。